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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工商服務交流館
主題︰
工商館整頓糾團文重大公告(19/11/12新修正版)
回帖︰我合理的懷疑(一)的規定就是為了要大家去找廣告商,
才不讓人揪團的
美其名是怕新兵被騙,實則只是為了廣告商的利益
就像大陸利用打貪的名義來鏟除異己
only2
回帖于2017-01-29 23:15
下一樓›
︰原來還可以這樣搞
很多人就是太聰明了
不過這樣也好!
才不會容易產生糾紛
(
大無畏
)
‹上一樓
︰都已經是免費的論壇了!
總要有盈利的來源~支應補貼網站的各項支出!
大家在這發言看文 ..
(
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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