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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工商館整頓糾團文重大公告(19/11/12新修正版)
回帖︰引用第8樓only2于2017-01-29 23:15發表的 :
我合理的懷疑(一)的規定就是為了要大家去找廣告商,
才不讓人揪團的
美其名是怕新兵被騙,實則只是為了廣告商的利益
就像習敬平利用打貪的名義來鏟除異己
你可以在網路上其他地方揪團
沒人管你
主因是因為有人藉由揪團做為引子
行詐騙之實
你不知道揪團的人是什麼心態
有可能是為了賺回扣 免費旅遊 還有打免費的砲
那你可能不服氣
說導遊也有拿回扣
你說的沒錯
但至少導遊是流金註冊的廣告商
出事了有機會找到人處理解決
私下揪團的(陌生人)像是跑單幫的水客
你有多少機會找到人處理呢
該賺的要給人家賺
廣告商也是每月有基本開銷的
至少風險比跑單幫的小點
這是我個人的認知
有錯請指教
下一樓›︰補充
也不是每個導遊都是好的
導遊有好也有壞
就像新聞報導的 壞導遊帶旅客去購物點 ..
‹上一樓︰原來還可以這樣搞
很多人就是太聰明了
不過這樣也好!
才不會容易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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