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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工商館整頓糾團文重大公告(19/11/12新修正版)
回帖︰引用第10樓tiger567于2017-01-30 00:37發表的 :

你可以在網路上其他地方揪團
沒人管你
主因是因為有人藉由揪團做為引子
.......
廢話,我在網路上其他地方揪團
你們管的著嗎?
而且我也沒說流金以廣告商的利益為重是錯的
畢竟廣告商是流金的衣食父母
流金當然得對廣告商負責
只是我覺得廣告總管該把這事實說出來
我想應該不會有人有意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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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總管註:
講話別那麼衝啦!(第一句:廢話,有指責人的意思)
大過年的,不必這樣啦。
事實是,一連串的糾團糾紛,難道站台沒責任嗎?
只是規範一下,將風險盡量可控範圍內
不必做太多的聯想
有好幾個「前廣告商」抗議站台的糾團文
憤而退版,當個「免費的職業糾團團長」這事已經再三的發生了又發生
換位思考一下,你是我,該如何處理?
既想賺錢,又不想付廣告費,就是這些人的心態,如此而已。
站台維護「交廣告費」廣告商的權益,我也不認為有啥錯的。
至少,跟站台廣告商有糾紛,還能給站友一些交待或補償
但…糾團團長,就很難約束了。不是嗎?
將心比心,換個立場想想,就能理解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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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樓›︰引用第12樓only2于2017-01-30 10:49發表的 :
廢話,我在網路上其他地方揪團
你們管的著嗎 ..
‹上一樓︰補充
也不是每個導遊都是好的
導遊有好也有壞
就像新聞報導的 壞導遊帶旅客去購物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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