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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工商館整頓糾團文重大公告(19/11/12新修正版)
回帖︰引用第17樓bee155于2017-02-01 00:41發表的  :

  這樣都會檔到廣告商的利益
從住房,sN,KF,按模,其中的每環結
.......

說到底,禁止糾團,也就是妨礙到「糾團團長」的利益了
我也可以這樣論斷,不是嗎?
這些都是反彈的言論,攤在陽光下讓大家公評就是了。
保留你發言的權利,也沒必要人身攻擊,也不保留任何人身攻擊的言論
若覺得站台規定不合理,坦護廣告商,
也隨時歡迎您當個」糾團廣告商」,不就名正言順了嗎?
別既想要牌坊,又…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更何況你我,不是嗎?
下一樓›︰說真的~我覺得各行各業各有難處~
我倒覺得這樣子比較單純~
想跟團就跟有流金保障的廣 ..
‹上一樓︰引用第16樓koeisan于2017-02-01 00:26發表的 :
那...那....怎麼樣才算糾團
如果只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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