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引用第0樓廣告總管于2017-01-26 02:18發表的 工商館整頓糾團文重大公告 :
一、嚴禁發布任何站內已有駐地廣告版區域廣告商之糾團文
解釋:如珠海、坦州,淡水,三鄉,福州,上海,深圳,長安…等區域
均不得發布個人糾團文
任何糾團文僅能發布站台上無廣告商服務區域之糾團文
如:北京,廈門,湖南,湖北,廣西,雲南,重慶等無廣告商服務區域之糾團文為可發布之範圍
境外地區:越南目前有廣告商進駐,故不得發布任何以越南為目的地之糾團文
泰國,菲律賓,日本,韓國,澳門,香港等無駐地導遊廣告商,則在可發布之列
(鏈結廣告商區域不在此限)
.......
廣告版主為維護廣告商利益,可以理解:
但是第一條的規定,於比例不盡合理
我說個例,越南河內市有廣告商,那河內及鄰近海防市,不給糾團,那明說是保護
廣告商,但是胡志明市呢,差了一千公里,也不給糾團??
這地理位子,就好像深圳有廣告商,杭州就不可糾團。
明天曼谷有廣告商,清邁、普吉島、東象島都不可糾團
後天加爾各答有廣告商,孟賣就不可糾團
大後天有廣告商金邊,吳哥窟就不可糾團
這個問題,一定不久就會發生。
說了那麼多,我的看法是以城市為準。
遠過一百公里的廣告商,如同時要服務好幾組客人,能有什麼
服務品質,客人心中也有一吧尺